|
病因學:
一種罕見的先天性疾病,由於顱縫早期閉合引起尖顱和併指的一種先天性綜合徵,顱狹小,顱呈錐型或異常尖,係人字縫和冠狀縫過早閉合之故;手指全黏在一起,尤以第2、3指最易受到侵犯,合併程度從皮膚、軟組織到骨頭都可能發生,頭顱構造明顯畸形的基因突變,四種體染色體顯性變異已被鑑別,每一種在出生時即可辨認,列為I至IV型。
發生率:
為1/16,000~1/20,000
臨床上表徵:
|
(嬰兒期)
|
顱縫早期閉合引起尖顱和併指
眼球突出exophthalmos /
眼距過寬ocular hypertelorism
過寬的拇指broad thumbs /
短手指short fingers
過大的腳趾great toes
|
|
(兒童期) |
牙齒咬合不正 |
|
(青春期) |
嚴重的青春痘 |
臨床上分類:
若由尖頭併指(趾)畸形來區分類型,Apert
syndrome 尖頭併指(趾)畸形第I型則歸為典型之尖頭併指(趾)畸形;第II、III、IV型歸為非典型之尖頭併指(趾)畸形。
|
尖頭併指〈趾〉畸形
Acrocephalosyndactyly
|
|
類型
|
|
|
|
Type
I |
第2至第4指(趾)融合併共有一指(趾)甲為特徵的尖頭併指(趾)畸形 |
Apert
syndrome
Apert disease |
|
Type
II |
第2至第4指(趾)融合併共有一指(趾)甲且下頷骨發育不全,見於Crouzon綜合徵 |
Apert-Crouzon
syndrome |
|
Type
III |
輕度併指(趾)和頭顱不對稱的尖頭併指(趾)畸形
|
Saethre-Chotzen
Chotzen syndrome |
|
Type
IV |
橈側指寬而短,拇指偏向橈側的尖頭併指(趾)畸形 |
Pfeiffer
syndrome |
其他可能相關之表現:
|
不同種類的心臟缺損 Various
heart defects
心室中隔缺損 Ventricular septal
defect
肺動脈閉鎖 Pulmonary Atresia
開放性動脈導管 Patent Ductus
Arteriosus(PDA)
食道氣管簍管 Tracheoesophageal
Fistula
幽門狹窄 Pyloric stenosis
|
多囊腎 Polycystic
kidneys
雙角形子宮 Bicornate uterus
水腦症 Hydrocephalus
耳朵感染 Ear infections
睡眠呼吸暫止 Sleep Apnea
|
遺傳模式:
為一體染色體顯性遺傳,大多是新突變造成,不分性別男女機率相等。突變基因FGFR2纖維芽母細胞生長激素受體第二型(
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receptors 2 gene )位於第十對染色體上(10q25-q26),現已可行產前診斷,預防下一胎產生相同症候群之患孩。
若雙親其中一位患有此症,其子代則有50%再發率;雙親若皆為正常,下一胎再發率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。
智能障礙:
患者的大腦胼胝體與大腦皮質邊緣葉部位畸形,有些學者認為這些畸形的產生與造成智能障礙相關,所以伴隨著不同程度的智能障礙。患者產生漸進性的水腦現象並不普遍,經常與非漸進性的腦室擴大相混淆;透明隔也會有缺陷或流失,以上異常會使智力受到相當程度的影響,平均智商小於70。
但仍有患者智能正常,有部分報告顯示若於早期行顱切開術對於患孩或許會有幫助,因顱縫早期閉合限制腦部生長,隨著腦部之生長腦壓也就提高,而藉由外科手術之幫忙可減低腦部壓力;至於何時行手術為最佳時機,則需由專科醫師評估而進行。
早期治療:
可於出生後3個月到2歲間進行顱縫癒合的切除、眼框上緣及額骨的前移。若眼球突出嚴重,則考慮作顱顏整片前移。3歲後進行手指分離術及併指分離術。
預後:
目前並無治癒方法,外觀畸形需進行手術來作重建,此外還需精神科、物理治療、職能治療、遺傳諮詢等各方面醫護團隊人員配合共同幫助患者。
|